第7期:《茶园》

茶山内河水现 “牛奶白”执法人员溯源追踪揪出 “元凶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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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法人员对水质进行检测 ■




  本报讯(记者 谢锐坚)为切实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,茶山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,加强环境污染的巡查监督。最近,茶山生态环境分局在茶山内河巡查时发现,河道水质呈乳白色,明显是有企业偷排污水所致,茶山生态环境分局立即着手开始调查。
  由于偷排时间一般是在夜间,加上暗渠分布错综复杂,因此茶山生态环境分局在人工观察溯源的基础上,利用CCTV管道机器人等先进技术,并联同网格员进行了近一个月“白+黑”的拉网式、蹲点巡查,终于在 3 月 25 日追查到了偷排污水的隆庆祥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。
  执法人员在该公司内,发现该公司排出的白色废水是打磨手机镜片时产
生的,在厂区内的排水设备、蓄水池、排水沟内,都能看到满满的乳白色水体,这些污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向厂区外的雨水沟渠,对环境影响极大。
 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,该公司经常在夜间偷偷排污,排污时间长达20分钟以上。这些污水浓度极高,对茶山内河的水质造成了极大影响。针对该公司的偷排行为,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公司依法作了查封处理,并对负责人制作了双笔录,接下来还会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,对该企业及其负责人进行进一步的处理。
  依据新修订的 《水污染防治法》 规定,若企业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、超标排污或超总量排污、私设暗管或不正常运行水污染物治理
设施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等情况,将被责令改正或责令限制生产、停产整治,并面临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,若情节严重,还可能被责令停业、关闭等。
  另外,根据 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》 的规定,排污单位超标排污、超总量排污、私设暗管、不正常运行水污染物治理设施等行为拒不改正的,将面临按日连续处罚的后果,罚交金额按日倍增;根据 《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》 的规定,排污单位无证排污拒不改正、私设暗管或不正常运行水污染物治理设施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,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被予以行政拘留。